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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基本原理范例(3篇)

发布人:网络 发布时间:2024-12-22

财政学基本原理范文篇1

关键词:西方财政学;财政学理论;理论基础

Abstract:Since1892Bastable(Bastable,CF)publishedinthe"publicfinance",morethan100years,WesternFinancehasdeveloped,buttheirtheoryonthebasisoftheproblemistherearealwaysdifferences.Thisarticle,fromthefinancepointofviewbelongstothefundamentaleconomics,butcontainsacertaindegreeofpoliticalscience,economicsandpoliticalscienceofcross-disciplinary;thefinancialactivitiesofmajorandfundamentalisthemicro-economicactivities,butalsoincludesderivativeMacro-economiccontent.

Keywords:Westernfinance;financialtheory;theoreticalbasis

财政学仅是经济学,还是政治学和经济学交叉学科?

最初的专著性西方财政学是从经济学角度展开论述的,巴斯塔布尔指出,“从最初意义上看,财政科学是经济研究的产物。”(注:Bastable,C.F.PublicFinance.London:Macmillan&Co.,1892,P7.)汉特(Hunter,M.H.)1921年《公共财政学大纲》第一章第三节标题就是“公共财政学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注:Hunter,M.H.OutlineofPublicFinance.NewYork:Harper&BrothersPublishers,1921,P4.),尽管作者接着于下一节“公共财政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中,也指出了财政学与政治学、历史学的密切关系,(注:Hunter,M.H.OutlineofPublicFinance.NewYork:Harper&BrothersPublishers,1921,P4,PP5-7.)但并不否定他的关于财政学是经济学分支的观点。

与这种经济学观相反,西方财政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开始出现了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观。道尔顿(Dalton,H.)1922年的《公共财政学原理》一书,第一句就指出,“财政学是介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一门学科。”(注:Dalton,H.PrinciplesofPublicFinance.London:GeorgeRoutledge&Sons,Ltd.,1922,P3.)不过,由于英美早期财政思想传统的影响,直至本世纪50年代末为止,认为财政学是经济学分支的看法在西方财政学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这种主张随着社会抉择理论从60年代开始逐步被纳入西方财政学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为社会抉择论从威克塞尔开始,就是主张政治程序进入财政分析视野的。为此,作为社会抉择学派代表人物的布坎南,在1960年《公共财政学:教科书导论》一书“前言”中就指出,财政学是涉及经济学与政治学两个方面的学科。(注:Buchanan,J.M.ThePublicFinances:AnIntroductoryTextbook.Homewood:RichardD.Irwin,Inc.,1960,pvii.)此后尽管许多财政学著作不再指出财政属于何种学科,但由于它们所包含的有关社会抉择论的内容,总或多或少涉及到政治学的分析。所以,现代西方财政学尽管从根本上看属于经济学,但又具有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的性质,将其视为纯经济学科的看法,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

财政学仅属于微观经济学还是微观经济学与宏观学兼有?

宏观经济学是本世纪30年代凯恩斯主义出现之后的产物,在此之前西方财政学是谈不上以宏观经济学为基础的。财政政策是宏观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财政政策的成功运用,它逐步进入西方财政学中而成为其重要内容,就很自然了。这样,西方财政学除了原有的微观经济分析之外,同时出现了宏观经济分析的内容,威廉斯(Williams,A.)1963年的《公共财政与预算政策》一书,就鲜明地体现了这点。该书体系分为两大部分,即“A编:微观经济学”和“B编:宏观经济学”,前者分析的内容包括税收、政府支出和预算范围等问题,后者则分析了经济结构、经济稳定与增长、预算与经济政策等问题。(注:Williams,A.PublicFinanceandBudgetPolicy.NewYork:PrederickA.Praeger,Publisher,1963.)纽曼(Newman,H.E.)1968年的《公共财政学引论》指出,公共财政学所分析的政府三大任务,即穆斯格雷夫所指出的效率、公平和稳定,前二者属于微观经济学,而后者即稳定任务则属于宏观经济学。(注:Newman,H.E.AnIntroductiontoPublicFinance.NewYork:JohnWiley&Sons,Inc.,1968,P223.)温弗雷(Winfrey,J.C.)1973年的《公共财政学:公共抉择与公共经济》,也将财政的微观与宏观问题分开论述,即该书第三篇为“微观经济学与公共部门”,分析税收与公共支出;第四篇为“宏观经济学与公共部门”,分析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等的财政政策。(注:Winfrey,J.C.PublicFinance:PublicChoicesandthePublicEconomy.NewYork:Harper&Row,Publishers,1973.)此外,其后还有许多西方财政学也包括了财政政策的内容,表明传统地只局限于微观经济分析的西方财政学,已开始接纳宏观经济内容了。

但与此同时,许多西方财政论著仍坚持了原有的微观经济分析传统。这点,只要看一看许多西方财政学仍然不包括财政政策的内容就可明了。布朗(Brown,C.V.)和杰克逊(Jackson,P.M.)1978年的《公共部门经济学》就明确指出:“……公共部门经济学的发展,是限制在微观经济学理论的知识范围内的。微观经济学理论,尤其是一般均衡分析的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使公共部门经济学发生了质的飞跃。目前公共部门经济学的理论发展,应直接归功于微观经济理论。”(注:Brown,C.V.&P.M.Jackson.PublicSectorEconomics.Oxford:MartinRober-taon,1978,P7.)瓦格纳(Wagner,R.E.)1983年的《公共财政学:民主社会中的收支》一书,也将财政学研究对象归入微观经济学中。他指出:“公共财政学的研究有两个主要分支:公共抉择和运用微观经济学。……运用微观经济学,检验的是公民个人对公共抉择的反映。”(注:Wagner,R.E.PublicFinance:RevenuesandExpendituresinaDemocraticSociety.LittleBrown&Co.,1983,P4.)罗森(Rosen,H.S.)的《公共财政学》在1995年的第四版中,仍未将财政政策内容包括在内,并且也如同其他许多主张财政学仅属微观经济学的财政学论著一样,设有专门的微观经济学基本内容的篇章,作为全书的理论基础。(注:Rosen,H.S.PublicFinance.4thed,Homewood:Irwin,1995.)这些,都清楚地表明了作者的财政学属于微观经济学的主张。

进一步看,就是并不反对财政学也包括宏观经济分析内容的许多学者,也仍将财政学的分析基点和重点放在微观经济分析上。在西方财政学界有着很大影响的阿特金森(Atkinson,A.B.)和斯蒂格里兹(Stiglitz,J.E.),在其1980年的《公共经济学教程》引言中指出,“最认真地说,(本书)不打算包括稳定和宏观经济政策内容。……在穆斯格雷夫时代,他可以在其《公共财政学理论》(1959)中包括210页的有关稳定政策的内容。然而,自那时以来,经济学出版状况变了,人们在文献中对该问题作了大量的精彩描述。所以,我们的重点仅放在(政府)目标而不是稳定政策上。”(注:Atkinson,A.B.&J.E.Stig-litz.LecturesonPublicEconomics.NewYork:McGraw—Hill,1980,pxv&P4.)尽管这段话表明了作者并不反对财政学也包含有宏观经济学的内容,但至少表明了作者仍是将财政学重点和基点放在微观经济学上的。对此,米尔利斯(Mirrlees,J.A.)在奎格里(Quigley,J.M.)和斯莫琳斯基(Smolensky,E.)1994年主编的《现代公共财政学》中总结性地指出:“在穆斯格雷夫的《公共财政学理论》中,他以三个政策目标:配置、分配和稳定等术语,概括了他的主题,……。该书以超过200页的篇幅研究了稳定问题,即我们现在称之为宏观经济政策的问题。在较后的教科书即阿金森与斯蒂格里兹的《公共经济学教程》(1980)中,宏观经济政策问题被排除了。……公共经济学,甚至公共财政学,被认为仅涉及配置和分配问题。而稳定问题则被留给宏观经济学及其教科书。”(注:Quigley,J.M.&E.Smolensky,ed:ModernPublicFinance.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4,P213.)

然而,西方经济学关于微观和宏观的划分,本身就存在许多问题而争论不休,这造成了西方财政学的争论和困惑。也是在奎格里与斯莫琳斯基主编的《现代公共财政学》中,由戴门德(Diamond,P.)撰写的第八章名为“配置与稳定混一的预算”,资源的配置属于微观经济学问题,而经济的稳定属于宏观经济学问题,因而该标题清楚表明了作者将宏观经济分析和微观经济分析两大内容统一于财政的意图。(注:Quigley,J.M.&E.Smolensky,ed:ModernPublicFinance.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4,P213.)

附带应指出的是,即使在主张财政也应包括宏观经济学内容的西方财政学著作中,其体系内容的大部分以及基础部分仍然是微观经济分析。因此,西方财政学在这一问题上的分歧,不在于有没有包括微观经济学基础,而在于有没有包括宏观经济分析的内容。

总之,尽管现代西方财政学已或多或少地加入了宏观经济学的内容,但从根本上看,它沿袭的仍然是微观经济学的传统。此外,西方财政学在其上百年的发展过程中,还随着微观经济学的变化而变化。早期西方财政学专著已包含了福利经济学思想,这在道尔顿《公共财政学原理》第二章“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中就有反映。作者在该章中批判了萨伊的“金律”,即“最好的政府是支出最少的政府,最佳的税收是数额最低的税收”的观点,反对了传统的“税收邪恶论”,提出了财政和税收的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注:Dalton,H.PrinciplesofPublicFinance.London:GeorgeRoutledge&Sons,Ltd.,1922,PP7—15.)此后,作为微观经济学分支的福利经济成为西方财政学的理论基础,关于公共产品最佳供应问题的分析,最终落实到社会福利函数所确定的最大效用点上。这使得西方经济学关于公共经济学的效率分析,与私人经济学的效率分析一样,都统一到福利经济学基础上来了。这是西方财政学完全建立于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理论表现。

西方财政学的价值理论基础

不管是主张财政学具有何种学科性质,西方财政论著都必须对财政问题进行大量经济分析,因而必然要受到当时流行的经济学价值理论和概念影响,必然或迟或早地按照已变化了的经济学价值理论和概念来修正与重构自身的理论体系。

在英语财政学专著出现之前,西方经济学上的“边际革命”已经发生,边际效用价值论很自然地成为西方财政学的价值论基础。道尔顿的《公共财政学原理》鲜明地体现了这点。他在该书第三章第二节提出,私人分配支出所应遵循的边际效用相等原则也应运用到公共支出的使用分配上来,指出:“除了法律上的意义以外,公共当局并不是一个人,难以象一个人那样预计各种支出的边际效用。但政治家们据以开展行动的总原则仍是相同的。对于公共当局来说,各种公共支出的边际效用应该相等。从理论上看,既定支出总量在不同项目之间分配就是这样决定的”(注:Dalton,H.PrinciplesofPublicFinance.London:GeorgeRoutledge&Sons,Ltd.,1922,PP17—18.)

在1928年的《公共财政学研究》一书中,皮古也有相同的表述:“就如一个私人应当通过在不同支出类别之间保持平衡,从而以其收入获得更大的满足一样,作为一个共同体通过其政府的活动也应如此。”(注:Pigou,A.C.AStudyinPublicFinance.London:Macmillan&Co.,Ltd.,1928,P50.)皮古接着还运用这些原则,去解决公共部门如何决定哪些公共服务应予提供的难题,指出“支出应当用于战舰还是用于济贫,应按此种明智的方式,即由它们各自所提供的最后一先令所产生的相同的真实报酬来决定。”(注:Pigou,A.C.AStudyinPublicFinance.London:Macmillan&Co.,Ltd.,1928,P50.)按皮古的看法,这一方式可用来得出某一精确的社会平衡点,即如果共同体是一个统一的存在体,“支出就应在各方面逐步增加到这一点,此时花费的最后一先令所获得的满足,应等于由于政府服务而相应要求的最后一先令所损失的满足。”(注:Pigou,A.C.AStudyinPublicFinance.London:Macmillan&Co.,Ltd.,1928,P50.)皮古所建立的这一模型被称为皮古模型,是现代西方财政学关于公共产品最佳供应若干著名模型中的一个。这样,皮古就从边际效用价值论出发,在理论上界定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资源配置的最佳点。

不过,皮古等人引入西方财政学的,是当时通行的可测度的、可比较的、同一的基数效用函数。这一效用函数在本世纪30年代,随着帕累托新福利经济学取代了皮古的旧福利经济学而被否定,取而代之的是主观的个人评价的序数效用函数,等效用曲线等帕累托概念也被运用到财政学上来。其后西方财政学对于公共产品最佳供应模型问题的分析,对于税收以及其他各种财政效率问题的分析等,也都建立在效用无差异曲线上了。

这样,私人经济分析所能适用的价值理论和其他基本概念,都被运用到公共经济分析上来了,公共财政学不再是与经济学的其他分支相抵触的一门学说了。与西方经济学在价值论上的统一,无疑为西方财政学在本世纪60年代及其以后的大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理论条件。

西方财政学理论基础分析的借鉴意义

第一,财政学从根本上看是一门经济学,但又具有与政治学交叉学科的性质

关于财政学仅是经济学分支,还是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的问题,我国财政理论界也曾有过类似争议,即关于“财政是上层建筑还是经济基础”问题的争议,这是本世纪60年代初由于财政本质问题争议而引发的。此后,在后的80年代初,我国财政理论界结合着新的历史背景旧话重提,又一次以财政本质问题为中心形成了对此问题的争论高潮。这些争议大致形成了三大类不同的观点:(1)主张财政属于经济基础,仅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认为只能从经济的角度去分析财政问题;(2)主张财政属于经济基础,但又兼有上层建筑的性质,或者主张财政既是经济基础又是上层建筑。这就不能仅从经济角度来看待财政问题;(3)主张财政属于上层建筑。在我国财政理论界,持第三种观点的人数很少,大部分持第一、二种观点,并且第一种观点还有逐步占据优势的趋势。但如同财政本质问题一样,这一争议在当时被视为是一种纯学术的探讨,经过那两次争议高潮之后,至今已极少有人问津,除了在高校教学中作为一种理论问题介绍外,似乎已被人们遗忘了。在实践中,人们则是将财政作为经济工作来对待的。

然而,财政作为政府的分配活动,它采用的不是市场自愿等价交换的方式,而是由政府以强制形式完成的;它不是以市场为媒介和通过市场渠道来完成的,而是由政府在国家预算的形式下,通过政治程序的安排与运作来展开的。这样,财政的运作过程就直接表现为是对市场的否定,具有强烈的政治内容和因素。对于计划经济来说,由于其本身就否定着市场,本身就政企不分,因而财政这种非市场性与计划经济本质上是相通的,只提财政的经济性而不提政治性,并不影响问题的实质,即不影响人们实际上从经济和政治两重角度去考虑财政问题。

但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不同。由于此时政企必须分开,这样财政所包含的两重属性合一的问题就凸显出来了:财政作为一种分配,它是经济活动的一部分;但作为通过政治程序直接安排和操作的活动,它又与政府的具体政治制度和规则密不可分。此时如果只谈论财政的经济性,其结果只能是忽略政治程序在财政活动中的作用,忽略政治权力凭籍财政分配介入和干预企业正常市场活动的可能性,这显然是不利于根据财政的特性去指导财政实践的。

我国财政理论否定政治程序是财政活动的内容之一,在实践上导致了忽视乃至否定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财政制度与程序的结果,使得我国实际财政工作缺乏必要的制度和程序的规范、制衡与监督。随着市场取向改革的进展,由于缺乏自我约束能力的政治权力本身的不规范行为,导致了我国财政新老问题和弊端的急剧膨胀与扩大,是目前我国财政经济工作分配秩序严重混乱,腐败浪费低效猖獗的关键原因所在。因此,承认基本上是一门经济学的财政学,具有一定的经济学与政治学交叉学科的性质,正视财政活动中所具有的政治性质与内容,在实际的财政工作中相应地从整顿规范与财政相关的政治程序和规则入手,使之从原有的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基点转到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基点上来,才是对症下药之举。为此,在以经济学为基础理论的同时,也有必要从政治学角度来开展我国的财政研究。

第二,财政学以微观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也包括着宏观经济学的内容

关于财政学以微观经济学还是宏观经济学为理论基础的问题。我国财政学从未讨论过这一问题,但由于我国财政理论强调财政是国家作为社会中心组织进行的一种分配,是从整个社会角度进行的活动,因而人们理所当然地视财政为一种宏观经济活动,而否定从微观经济的角度来看待财政问题。在最近的政府机构改革中,财政部被列入宏观部门之内,就充分地说明了这点。对此,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下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当时正是以否定企业的独立自主性和以国家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直接安排国民经济活动为体制特征的,并且此时的财政是国家从整个社会角度安排经济建设资金的主要和基本手段。但在市场经济下则不同。此时社会的经济单位已不再是国家而是企业了,此时财政从宏观上调控经济尽管是其极为重要的内容,但尊重企业的独立市场运营主体地位,确保国家不干预企业正常的市场活动,则是我国政府和财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学会的崭新内容。

西方财政学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看待财政问题,对我国是具有重要借鉴作用的:

1.西方财政学从微观角度分析财政问题,是隐含着这么一种涵义的,即此时的政府参与社会资源配置,其地位如同企业和个人一样,都是身份相等的市场活动主体,即企业和个人是处于市场有效运行领域的活动主体,而政府则是处于市场失效领域的活动主体,它们进行的都是同等的资源配置活动。这样,它们之间除了依法正常交往如照章征税纳税之外,只能是互相尊重,互不侵犯和干预,而不能是国家凌驾于企业和个人之上,可以随心所欲地干预它们的市场正常活动。

2.财政活动除了作用于宏观经济的内容之外,仅就其本身对于社会资源的配置来看,则应视为是一种微观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正确界定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否则的话,将财政活动等同于宏观调控,而财政干预企业市场活动也就等于政府的宏观调控活动,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宏观调控又是必要的,其结果实际上是为政府和财政随心所欲地干预企业的微观活动,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些年来,人们在财政经济工作中总会情不自禁地干预和插手企业的正常市场活动,其理论根源就在于此。这点,在防止政府和财政随意干预企业问题上,是可资借鉴的。

财政学基本原理范文

为了更好规范税法学的内容体系,笔者提出如下几个问题与同行探讨。

1、关于税法学与税收学的区分问题

目前作为法学教育的税法学与作为财经类的税收学体系过于接近。固然,二者的联系以及内容有一定的相互重复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毕竟这两门课程分别属于不同的两个学科门类,应该有各自的逻辑体系。

首先,税法学的理论基础应该是法学而不应该是经济学。应从税收法律关系的特殊性来构筑税法学的理论基础,以此与税收学相区别。税收学的基础的研究目标应该是对税制进行经济学分析,探索税制各要素与经济变动之间的函数关系,不断优化税制结构,达到税收的最佳调控目标。税法则是从宪法权利(权力)出发确定权利、义务,并使这些权利、义务得以实现作为研究的目标。

其次,税法的原则也不应该借用税收学的原则。亚当斯密、瓦格纳以及当代经济学家提出的税收理论和原则为税收法律制定和实施奠定了理论条件。税法的原则不应停留在这一层面和角度上,而应结合税收的立法和执行特殊性,总结概括税收立法、执行过程中带有共同性的准则。这些准则即要借鉴税收理论和原则,又要具有鲜明的法学特征,还不能照搬法学共有的原则,反映税法的特殊规律。如税收法定原则、无差别待遇原则(平等原则)、纳税人权利保护原则、服务原则等等,都是税法学值得高度重视的原则性问题,经过广大学者的努力,税法固有的规律性东西会被发现,并逐步取得共识。

再次,税法学所阐述的内容具有规范性的特征,而税收学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税法学作为法学学科与刑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等学科一样,其内容体系应主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学理阐释,不排除必要的理论探讨,但所阐明的规范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规定,不能用理论探讨代替现行的法律规定。而税收学作为经济学理论主要应研究税收理论基本规律、范畴概念、历史、各派学说等,属于理论、制度和政策方面,对税法有理论上的指导作用。

2、关于税法与财政法的衔接问题

税法与财政法有着较密切的联系,税法学引入一部分财政法的内容是必要的。但是,二者也各自有着自己独立的体系。财政法是调整国家在财政管理活动中与财政管理相对人所形成的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也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包括财政政策、财政原则、财政活动方式和程序以内的基本法律制度,所涉及的内容有:预算、税收管理、国家采购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国债发行与管理、转移支付、财政监督和法律责任等部门法律法规。

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财政法律体系中不可避免会涉及税法的内容,国务委员财政机关也属于国家税务主管机关,国务院的税收法规大部分都是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签发。但是,省以下各级财政机关则不是税务主管机关。税务主管机关和税款征收机关也不是一回事,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所以税法与财政法有必要分离,税务机关的执法权限不应纳入财政法体系之中,财政部门的执法权限不宜扩大到税收领域,以防止地方政府过多过滥的地方政策。

与税法联系较密切的财政法内容主要有宏观财政政策、分税制财政体制、税款缴库和转移支付制度等方面内容,这些应包含在税法学内容体系之中。与税法虽有关系,但在体系上没有直接联系的内容,不宜引入税法学。

关于财务会计管理,财政部门与税务机关职能有交叉。根据<<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内的会计工作。”这一规定明确了财政部门是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但是,在税务、审计、金融等部门的管理职责中也也涉及会计工作,在<<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有账薄凭证管理权。这是税收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才能正确确定税基和计税依据。因此,税务机关对账薄、发票和其他会计凭证的管理是必须的。另外,由于我国施行税法与会计法适当分离的原则,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过程中,需要对会计项目进行调整,对二十余项指标的调整形成了独立于会计法的税务会计。这些内容应包含在税法学当中,而财政法涉及会计工作的内容主要应是会计制度的制定、会计人员的管理、会计工作的监管、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等。目前税务会计内容大多数税法学教材尚未列入。

3、税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关系

经济法学无论是从研究对象还是内容体系都比较混乱,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编<<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规定,税收法律制度被收入宏观调控法部分,但是在内容上却没有以税收的调控职能作为重点,而是介绍税收和税法的概念以及税法的基本制度为重点。税收作为国家调控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在经济法学的宏观调控内容中应该涉及,但是应把握好角度,应围绕税收和税法的宏观调控职能(手段)加以阐述,而不应该在这很小的篇幅内全面介绍税法,主要应讲清楚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一样,是如何发挥其调控职能的。

根据我们十余年税法学教学的实际情况看,税法学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学科,是学生反映最难学的学科,需要具备一定的相关知识为基础,如会计学、经济学等,而目前法学专业学生这方面的知识比较缺乏,需要老师在课堂上根据税法学需要引入相关知识并进行解释,学生才能理解。如果按照<<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规定的税法在经济法学二十四章中的一章来讲,学生可能连起码的概念也建立不起来。

财政学基本原理范文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财务管理;技师学院

根据财政部的最新政策要求,全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自2019年起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模式发生相应改变,财务管理工作面临新的要求和挑战。从国家战略来看,贯彻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既是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集中体现,又是健全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综合报告制度的基本要求,对于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现代化财务制度改革具有关键意义。技工院校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在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识别政策风险,抢抓财政改革历史机遇,以精细化、科学化的会计信息核算方式真实地反映学院资产成本状况。严格规范账务处理流程和财务预算执行,切实提升财务管理工作质量,推动技师学院核算型财务管理向增值型财务管理战略转型,为技师学院的经营决策提供强大的保障和支持。

一、会计制度下技师学院财务管理的特点

1.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平行记账与原来的会计核算方法相比,新政府会计制度通过对每一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平行开展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记账,实现两者关系的彻底转变。新政府会计制度在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下,以实际情况为依据进行预算会计记账选择,改变过去会计预算与财务会计糅杂在一起的情况,切实满足政府财务报告编制部门的工作需要,为技师学院会计以及学校党委决策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会计决策依据。2.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套报表机制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以前,技师学院只能按收付实现制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财务数据糅杂,编制形成会计报表,报表类型比较单一,参考适用范围有限。而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财务数据独立处理,技师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分别编制预算会计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以供不同信息需求者参考,做出更精准、更有效的会计决策。3.提出更严格的精细化会计核算要求与原制度相比,新政府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细分数量达到了十级以上,技师学院在新制度的要求下对会计科目进行不断细分,推动会计核算模式由过去粗放式、简单化向精细化转变,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精准性;在精细化的核算要求下,技师学院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加大对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保证账面资产价值与资产实物两者相符。从精细化核算的实践情况来看,我国的技师学院由于精细化管理意识缺失,精细化核算能力不足,因而造成会计精细化核算质量与实际工作需要存在较大差距,现阶段还无法满足新政府会计制度的会计精细化要求。

二、会计制度下技师学院存在的问题

预算执行是技师学院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也是财务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国内技师学院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是预算执行刚性不足,缺乏有效的预算考核机制和手段,执行不精准、超预算等现象普遍存在,财务预算的监督约束作用没有发挥出来。1.新政府会计核算理念融入不足根据上文所述,新政府会计制度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独立开来,改变过去两者的财务数据糅杂在一起的局面,既满足了技师学院从核算型会计向增值型会计转型的需要,为不同群体提供了预算、决算会计信息,又符合权责发生制要求,使会计核算更加精细化、科学化。在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应用过程中,技师学院的部分会计人员暴露出新核算理念认知不精准,核算能力不足的问题,他们长期依赖于会计软件进行账务处理,缺乏基本的信息判断能力,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容易出现操作失误,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核算结果。2.未能形成增值型财务体系从当前技师学院的财务管理职能设置来看,大部分技师学院的财务管理只要求简单的会计数据核算和记账报账,没有将财务咨询、税收筹划、风险分析、财务预算等重要职能纳入财务管理的范畴。依据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考核、预算编制和成本核算等工作落实不到位,技师学院通过财务工作提升学校运行质量的目标远远没有达成。这些因素导致财务管理在院校价值链体系中处于边缘地位,无法为行政和党委决策提供有效支撑。此外,技师学院在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逐步形成收费管理、合同管理、费用支出、票据管理等规章制度,但有关的条款并未按照国家要求及时更新,基于部门协作的业财融合无法实现,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时,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技师学院需要围绕会计科目分类、固定资产折旧、科目分类功能设置等工作开展精细化财务核算工作,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和监督手段,目前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与新政府会计制度的精细化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精细化、增值型的财务管理体系建设亟待加强。3.内部审计功能发挥不充分从行业内的观察情况来看,国内大部分本科院校专门设置了独立的审计部门,用以开展内部审计监察工作,而技师学院由于人员规模和机构设置等原因,未能将审计职能单独划分出来。技师学院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无法充分发挥免疫功能,抗风险能力和自我纠错能力较弱,依托审计职能推动财务工作提质增效的路径目前还不畅通。

三、会计制度下技师学院财务管理质量提升基本原则

1.系统原则财务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构成,涉及的资源要素、业务类型以及职能关系非常复杂,必须坚持系统性的原则,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实现财务管理整体优化、结构优化、环境适应优化。(1)整体优化。财务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由多个分支构成,这些构成分支的局部优化,并不意味着整个财务质量的改进。财务管理活动应该以统一的战略目标为指导,着眼于整体经营质量的提升,推进各项财务工作的开展,而不是局限于某个或某类财务问题,否则就会进入各自为政或关系错位的误区。(2)结构优化。财务管理具有层次化、结构化的特征,结构优化要求以现有的财务资源为基础,按照资金、资产、成本、收入等关键指标的最优比例,做好合理分配和预算管理,进而达到系统优化的目标。结构优化体现了财务管理循序开展、层级递进的过程。(3)环境有效适应。财务管理不能脱离企业环境而独立运行,这意味着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应该建立在与环境动态适应的基础上,努力融入并推动企业经营环境的改善。2.现金收支平衡原则技师学院财务管理应该遵循现金收支平衡原则,这不仅表现在数量上现金收支的平衡,还包含时间上现金收支的平衡。针对技师学院来说,学院的整体运营与资金流入流出有关,但所有的资金流出都应该以资金流入为前提,即支出必须先有收入,投资必须先有筹资,运用财务预算手段加强现金收支动态管理,满足收付实现制的要求。3.成本、收益、风险权衡原则按照财务管理的基本原理,收益是在成本投入的前提下形成的,成本投入过程中产生大量的财务风险。这表明,技师学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框架下,风险、收益和成本相伴相生、相互制约,不能脱离彼此而单独存在。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建立起风险、成本和收益三位一体权衡观念,有效平衡财务工作中的利益关系,保证财务工作在低风险的环境下高质量开展。(1)成本和收益权衡。成本与收益权衡是技师学院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资金的投入应该预先对产生的收益进行估算,保证资本投入和产出处于合理的区间,避免投资失败。当然,有些投资的收益是不可预估的,投资风险本身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加强对成本管控,在成本管控下实现收益最大化,最为关键。(2)收益、风险权衡。风险与收益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通常风险性更高的投资,所产生的收益率更高,但两者关系不存在绝对性,很多情况下高风险的投资往往面临失败的结果,这是由风险的不确定性所决定的。对于技师学院来说,任何投资性财务活动都伴随着风险的产生,投资收益和风险贯穿技师学院的整个运营过程,因此必须确定风险和收益的权衡关系,坚持风险既定水平下的收益最大化,或是收益既定水平下的风险最小化,从而保持风险和收益合理的权衡关系。(3)成本、收益、风险综合权衡。成本、收益、风险三要素彼此依存,技师学院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需要对成本、收益和风险综合权衡,达到最优的权衡关系。4.管理原则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基本要求,技师学院要明确财务管理原则,坚持资金使用和资金管理挂钩、物资采购与资金管理挂钩、责任落实与权力配置挂钩,保证各部门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将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计划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财务资源的支撑保障作用。

四、基于会计制度的财务管理质量提升路径探讨

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对业财融合的基本要求,技师学院的财务管理部门不仅要掌握财务会计知识和最新的政策制度,还应该结合工作需要尽可能地了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工作。把握好技师学院的发展规律,合理设置财务会计科目,基于精细化会计核算理念推动财务与业务信息的深度融合,建立有利于技师学院高质量发展的业财融合管理模式。基于上述要求,技师学院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1.增强财务人员的理念认识为了推动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技师学院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通过继续教育培训、参加财政部门牵头的专项培训以及会计核算实操训练,让财务会计人员更准确地理解新制度准则下的各项要求,提升精细化会计核算能力,加强财务风险识别水平,夯实基础性会计核算。除了内功修炼,技师学院还要注意知识拓展,熟悉政府采购管理、采购涉税事项以及基建会计处理的相关要求,主动识别政府采购和税收方面的风险,强化财务管理的风险规避作用。2.建立增值型财务体系第一,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我国的经济增速和财政收入增量下降,政府财政拨款作为学院经费的主要来源同样受到影响。而技师学院过去采用的增量预算不具备预算支出的审核功能,容易产生不合理的费用支出,无法应对新形势下对财务工作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这种情况下,技师学院应该结合内外部形势,积极探索零基预算管理模式,充分发挥零基预算管理模式对于财务预算的审核功能,严格把控不合理的费用支出,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加大考核监督约束,将预算执行率作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执行率不达标的部门和责任人给予惩罚,以提升全体教职工的成本管理意识和能力。此外,为获取精准的财务预算结果,各项采购业务和支出模块必须纳入财务预算的统一管理,推动财务收入和支出预算逐步细化,预算增加和调整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手续,以确保财务预算刚性执行、约束有力。第二,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风险控制功能。在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下,技师学院将逐步规范开展固定资产折旧,基于成本效益理念加强对存量资产的梳理和研究,推动财务系统与资产系统的有效融合,构建起符合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的成本核算体系,推动技师学院成本核算精细化。除此之外,鉴于近年来的基建改造和校园提质扩容任务较多,技师学院承担了比较繁重的债务压力,出现资金流动性紧张,要求在债务风险的承受范围内充分考虑统筹资金需求和刚性支出(如教师工资支付、教学材料采购等)。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确保项目支出合理有序,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价值增值和风险防控方面的功能,为技师学院的重大管理决策提供可靠保障。第三,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内控机制。内控机制是确保财务管理工作高质量运行的重要载体,对于经济活动合规合法、技师学院资产安全,以及有效防范贪腐行为具有关键作用。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最新要求,技师学院财务部门应该从业财融合出发,认真查摆财务管理内控机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和重大问题,加强对科研经费、费用收支、招标采购、教学经费、基础建设,以及合同管理等相关制度漏洞的内控检查。根据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形成整改方案,完善管控措施,推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全面落地。此外,技师学院还要逐步推动财务信息适度公开,形成有效的财务信息公开机制,增强财务预算和决算数据的应用实践,以满足不同校方主体的会计信息使用要求。3.增强内部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通过调研发现,大部分的技工院校未将审计职能独立出来,没有成立内部审计部门,导致风险防范和自身免疫功能丧失。而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必须体现内部审计对于会计核算、财务报表,以及预算执行的监督、确认和考核作用,依托常态化的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因此,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势在必行。除此之外,技师学院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配合补充,也是目前比较常见的审计模式。可借助中介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工程造价事务所的专业力量,协同开展财务管理审计工作,增强财务审计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参考文献

1.肖金芳.运用ISO9000提升财务管理工作质量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运用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标准实施财务管理的做法与体会.交通财会,2010(09).

2.徐丽.高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措施优化研究基于管理会计应用与治理能力提升视角.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2,19(04).